规章制度  
 
 

遵义医科大学图书馆管理规定


一、遵义医科大学图书馆图书借阅管理规定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读者入馆须知

1.学生凭校园一卡通进入图书馆。

2.保持安静,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入馆后请将手机设置为静音或震动。

3.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严禁在馆内任何位置吸烟、用火。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4.禁止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保持馆内清洁卫生。

5.爱护馆内设施设备,严禁涂抹刻画和破坏设备。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罚款处理。

6.禁止在馆内任何位置张贴、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7.遵守馆内秩序,不得以任何方式抢占阅览座位,不得随意搬动阅览桌椅。

8.注意言谈举止,衣装整齐,禁止穿背心、运动短裤或拖鞋入馆。

9.禁止携带食物入馆。

10.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阅览完毕请将自己的书籍资料带走。

11.自觉遵守本馆的各项规章制度,支持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其违规行为,情节严重者由图书馆会同学校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二)个人借阅

1.凭校园一卡通在各楼层自助借还机借阅中文医技图书和外文图书,借期两个月,可续借两次;借阅中文社科图书,借期一个月,可续借两次;续借也可在图书馆网站、微信公众号或自助借还机上进行。

2.图书借阅不限册数。

3.图书一律不得由他人代借,期刊、医学样本书库图书一律不外借。

4.超期借阅实行违约管理制度,从违约之日起,每天每册交纳违约金壹角。

5.读者借阅图书,须妥为保管爱护,如有遗失或污损等情况,按本馆赔偿办法处理。

6.学生毕业离校,须归还全部所借图书,若有图书丢损赔偿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

(三)图书丢损的赔偿

为妥善保护国家财产,加强图书管理,规定如下:

1.读者借出的图书,必须加以爱护,如发现污损、批点、裁剪、撕毁、遗失等情况,一律以版本相同之新书予以赔偿。各种复制资料则要求相同的复制品予以赔偿。

2.如该图书确实无法购到时,亦可按下列规定以现金赔偿:

(1)一般中文社科图书,按原价三至五倍赔偿。

(2)中文、外文原版医技图书按原价五至十倍赔偿。

(3)各种复制资料的赔偿,如能在国内再复制的,图书馆可以代读者办理,由读者承担所需费用。如不能在国内复制的资料则按原价五倍以上赔偿。

(4)丛书、全集或其它成套图书的赔偿:

①若遗失或污损其中—册时,则按全套价格予以赔偿。

②若遗失或污损其中达二分之一时,除按全套价格赔偿外,并按其遗失部分的单价予以赔偿。

③其未遗失或污损的部分归图书馆所有。

(5)零本期刊的赔偿按第四条处理,合订本期刊按第二条办法处理。本馆自装的合订本,除按上述规定赔偿外,需付装订费。

(6)如果无法查到遗失图书原价时,由图书馆予以估价决定。

3.读者借书时,应仔细检查,如发现有污损、批点、残页或缺页等情况,应及时向工作人员提出,否则还书后发现上述情况应由读者负责,按本规定处理。

4.办理丢书赔款后如找到原图书,可以申请退款。

5.读者丢失图书后,如确有经济困难可向图书馆提出申请,得到同意后分期付款,但最迟不能超过两个月。毕业生必须在离校前办完丢书赔偿手续。


二、遵义医科大学图书馆研修室使用管理规定

为满足广大师生对团队独立研讨空间的需求,图书馆设有学习交流、学术研讨、小型学术会议等活动的研修室。为了更好的发挥研修室的作用,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研修室仅限于校内读者使用,预约时进行身份识别。

(二)研修室内除了开展学习讨论、学术研讨等学习科研活动外,严禁从事任何与之无关的其他活动。

(三)申请使用研修室原则上不超过6小时,如需延长使用时间,需重新预约,预约到时不取消和离开不签退者,将对负责人(第一位刷卡或邀请他人的预约者)做违约处理。

(四)实际使用人数与预约时填写人数必须一致,否则将对负责人做违约处理。

(五)爱护室内物品,保持环境整洁,勿携带食物进入,严禁吸烟,勿随意调换不同房间的家具设备。

(六)随身携带贵重物品,妥善保管,如遇丢失,责任自负。

(七)遵守公共场合礼仪,言行举止文明得体,不得在室内吵闹、喧哗,否则将取消该研修室的使用权并对相关人员做违约处理。

(八)如遇保洁人员进行卫生保洁,请予配合,并保管好个人物品。

(九)使用者注意使用时间,以免被记违规。使用完毕,带走所有个人物品,把馆内图书带出研修室,关闭电源、设备和门窗,准时离开。

(十)使用期间,图书馆有权对研修室进行监督管理,使用者不得拒绝。

(十一)研修室由期刊部管理,负责解答读者咨询、收集读者反馈意见。


三、遵义医科大学图书馆座位预约系统管理规定

为了充分利用图书馆的阅览座位,保护读者公平利用图书馆的权益,避免占座,图书馆对馆内指定区域阅览座位实行预约式管理,特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座位预约系统仅限于校内读者使用,预约时进行身份识别。用户名为学号或工号,初始密码为空。

(二)凡需要利用图书馆阅览座位的读者可通过座位预约系统现场预约和微信预约两种方式预约阅览座位。

(三)预约时间前后十分钟内可到排位机刷卡签入。

(四)临时离开和返回座位时均需到排位机刷卡。

(五)预约结束十分钟内到排位机刷卡签退。

(六)提前离馆到排位机刷卡签退。

(七)不按时签入、签退,均会记录违规次数。一学期内达到三次违规者,被系统自动纳入黑名单。

(八)预约座位排位机分布在二、四、五、六楼。

本规定由图书馆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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