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书证办理、使用规定
1、本校正式在编的教职员工和附属医院职工及经正式注册入学的全日制学生是本馆的读者;校外人员需借阅我馆图书资料者,经馆领导同意后视具体情况办理。
2、校园一卡通作本馆唯一通行凭证。
3、请读者要爱护证件,无照片、涂改证号或姓名的借阅证均属无效。
4、校园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借用他人一卡通或转借一卡通给他人皆属违规,将视情节给予处罚。
5、若一卡通遗失,请及时向图书馆流通部挂失。挂失前已被盗借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因各种原因需补办借书证者,请先还清所借图书,否则不给予办理。
6、读者离校 ( 包括毕业、休退学、工作调动、出国等 ) 或因其它原因需终止借阅时,须将所借图书全部还清,并在办公室、流通部办理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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